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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南京非居民用水单位水平衡测试工作的公告
来源: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 | 作者:henrybi | 发布时间: 2022-12-31 | 719 次浏览 | 🔊 点击朗读正文 ❚❚ | 分享到:

  水平衡测试是对非居民用户进行用水合理化分析的科学管理方法,是贯彻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巩固节水型城市创建成果的基础性工作。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是非居民用户的法定责任,根据《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江苏省计划用水管理办法》、《南京市供水和节约用水管理条例》、《南京市水平衡测试管理实施办法》,现就做好2023年非居民用户水平衡测试工作通告如下: 

  一、计划用水户应当加强用水、节水设施的日常维护,建立用水、节水记录台账,定期进行用水合理性分析、水平衡测试,按时报送节水报表。

  二、市级及以上重点计划用水户和年用水量12万吨及以上使用公共供水的用水户应当每三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其他计划用水户应当每五年开展一次水平衡测试。创建、复核市级节水型载体的用水户应当提供有效期内的水平衡测试报告书。

  三、超计划用水30%以上的计划用水户,应当立即开展水平衡测试。

  四、水平衡测试实施可以由用水单位自行组织测试或者委托测试机构进行。计划用水户首次开展水平衡测试宜委托测试机构进行。

  五、用水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范要求完善用水计量设施,满足日常用水节水管理和水平衡测试要求。

  六、用水单位或测试机构开展水平衡测试应严格执行《用水单位水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24789)、《水平衡测试通则》(GB/T12452)、《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7119)、《公共机构能源资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要求》(GB/T29149)等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测试结果应与最新修订的《南京市用水定额》进行比对评价,给出节水合理化建议,并及时将《水平衡测试报告书》报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审核备案。

  七、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或者未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的计划用水户,管理部门将适当核减其用水计划,并依照《江苏省节约用水条例》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南京市城市供节水管理部门将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未按规定开展水平衡测试的非居民用户,将由执法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处罚。

  南京市供水节水指导中心

  2022年12月28日

来源:http://njrb.njdaily.cn/html/2022-12/28/content_61_70571.htm